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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改革能走多远,关键要看这几方面

    信息发布者:fenghuang
    2021-01-27 16:08:31    来源:互联网   转载

      庄家农村土地

      我国自然资源部有关宅改方面的消息:各地大力盘活闲置宅基地,鼓励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截至今年6月底,共腾退零星、闲置宅基地9.7万户、7.2万亩。配合完成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截至今年6月底,办理农房抵押4.9万宗、98亿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进入农村宅基地改革的第三个年头,我们已经在加强村民自治管理、探索新的取得方式以及盘活闲置宅基地等方面取得了不少突破,但是法律制度仍然带来不少约束。由于宅基地的流转范围不能超出集体经济组织,使得“物不能尽其用”。要想宅基地资源不被浪费,给社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只有放活法律制度规章,并且完善顶层设计计划,才能使宅改之路越走越开阔。具体包括以下3个方面:

      1、试点先行宅基地有偿使用政策,保障宅基地回购资金

      基层干部建议,在土地管理法修改前,能否考虑结合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情况,选择部分省、市试点修订省级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方式,将宅基地超标部分有偿使用纳入宅基地管理范畴,同时明确宅基地有偿使用内容、收费标准、收益用途、约束机制,为全国性推开探索积累经验。

      另外,针对村集体回购资金的缺口,建议选择部分地区,适度提高土地指标收益,为村集体宅基地回购提供资金保障。

      2、修订法律,完善顶层设计

      余江区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负责人认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很多农村地区存在连片闲置宅基地的空心村现象,以及一户多宅的情况,须采取土地整治加强存量宅基地的再利用。基层干部建议,应逐渐允许将宅基地转让范围扩大到乡镇、县(区)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允许宅基地上的房屋向本村集体以外居民出租。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等是实现宅基地用益物权、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具体来说,可适当鼓励进城居住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腾退的宅基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与宅基地使用权人协商回购,主要用于满足本集体内部的宅基地再分配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整理利用。

      3、宅基地改革如火如荼,庄家共享农庄用心服务农庄农宅改造计划

      宅基地改革不仅会对农民带来的财产性收益等好处,也暗藏社会风险和金融风险,当前这项改革仍以试点、调研为主,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谨慎推进。

      试点推开的同时,相关的法律、政策修改也在紧锣密鼓调研中。根据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我国将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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