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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卫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内涵要解、发展现状与未来思路

    信息发布者:fenghuang
    2020-06-25 12:41:23    来源:互联网   转载

      

    一、“三产融合”:内涵界定及其理解

      

    (一)文献梳理与内涵界定

      

    自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提出“三产融合”以来,相关文献从不同角度对其概念进行了研究和界定。王乐君等认为,“三产融合”是指依托农业并通过产业联动、要素集聚、技术渗透和体制机制等手段,以实现农业产业链延伸、价值链跃升、功能拓展、多主体共赢和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过程。姜长云认为,“三产融合”是指以农业基础,以农业产业链多向延伸、产业范围多元拓展、产业功能转型为表征,通过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渗透和交叉重组形成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实现要素跨界流动、资源集约配置、产业跨界融合和布局优化调整的过程。马晓河认为,“三产融合”是指以农业为依托,通过产业联动、产业集聚、技术渗透、体制创新等方式有机整合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和农业休闲、其他服务业等,以实现农业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和产业规模扩展、农民收入增加的过程。有学者指出“三产融合”是在农业生产基础上,通过资源要素融合

      

    、“三链”(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延伸和对接、农业多功能开发与拓展等发展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过程。

      

    综上,不同文献对“三产融合”内涵的分析视角、侧重点不同,有不同理解或者阐释。我们认为,“三产融合”是指农业内部各部门、农业与农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通过相互间的融合渗透、交叉重组等方式形成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新型农业组织方式和过程。

      

    (二)理解要点

      

    对于“三产融合”的内涵,要系统、深刻理解和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1. 准确理解和把握“三产融合”的根基、路径、产出。

      

    “三产融合”的关键和核心是“融合”,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农业内部、农业与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相互间形成联动和融合,多做乘法,从而更好地发挥地域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初级与精深加工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激发农村产业活力,壮大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就业和致富。因此,在“三产融合”这种新型农业组织方式中,根基和依托是农业,即任何形式、任何层次、任何区域中的“三产融合”必须在农业基础上进行和推进;路径和手段是现代先进要素引入与集聚、农业多功能挖掘与开发、产业融合渗透与交叉重组、体制机制和制度完善与创新,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产出是培育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现代化农业经济体系,形成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2. 科学理解与把握“三产融合”的根本目的。

      

    “三产融合”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增进农民福祉,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在理论上,根据党的报告精神,农业高质量发展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五大新发展理念的发展。其中,创新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协调是内生特点,绿色是普遍心态,开放是必由之路,共享是根本目标。农业高质量发展是通过农业发展方式快速转变、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增长动力灵活转换而实现生产要素投入低、资源配置效率高、资源环境成本低、经济社会效益好的质量型发展。在实践上,农业高质量发展是通过农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来实现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发展。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建设农业科技创新、现代农村金融、农村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和经济体系,不断增强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农民福祉持续增进包括就业创业机会和渠道拓宽、收入持续增长、社会保障与福利水平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享有等。

      

    3. “三产融合”是农业产业化的高级形态和“升级版”。

      

    农业产业化是把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所形成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7],是通过合约形式将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消费者联结起来,从而实现农业产业链延伸、市场自组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过程[8]。而“三产融合”是要打破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边界,不断拓展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实现“1+1+1>3”的产业融合效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最大化和统一。农业产业化是联动发展,“三产融合”是有机融合发展。因此,“三产融合”是农业产业化的高级形态和升级版[9]。虽然,农业产业化与“三产融合”有相通的地方,例如,两者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都注重农业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拓展,都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关键,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但是,相较于农业产业化,“三产融合”的内涵更为丰富,突出体现在:

      

    一是产业边界更加模糊。“三产融合”是农村一二三产业的“打碎、搅匀”,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他”的有机交融,原有产业边界越来越模糊。

      

    二是农业经营主体更加多元化。参与“三产融合”的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小农户、专业大户(包括种植大户和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新农人等,主体类型多元,相互之间的关系千丝万缕。部分城市居民通过社区支持农业和乡村休闲旅游等方式,也日益成为“三产融合”的重要参与者。

      

    三是农业功能和业态创新更加丰富。“三产融合”更加注重农业经济和产品、环境与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与发展、休闲旅游与研学等多元化功能的综合开发利用,努力推动农业与农产品初级与精深加工、流通、乡村旅游与农事体验、传统文化、康养等产业的深度有机融合,不断催生休闲与乡村旅游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文化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研学农业、康养农业、电商农业等农业产业新业态。

      

    四是利益联结机制更加完善和多样化。“三产融合”更多地采用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技术服务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引导小农户参与“三产融合”,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五是更加注重城乡双向互动与共生以及空间拓展。“三产融合”带动城市资源要素源源不断地流入农业农村,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和产业园区集中,着力培育农产品加工、休闲旅游、商贸物流、创意农业等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努力实现农业产业发展与人口集聚、“三产融合”与新型城镇化之间的双向促进和协调发展。

      

    二、农村“三产融合”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中国“三产融合”蓬勃发展,农业产业链不断加粗拉长,农业多功能不断挖掘和拓展,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这一切成为中国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特征。

      

    (一)“三产融合”主体多元化并日益发展壮大

      

    1.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蓬勃发展。

      

    专业大户是指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在分工的基础上,从传统农户中分离出来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围绕某一种农产品从事专业化种植和养殖的农户。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它是专业大户的升级版[10]。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基础主体和主力军,主要实行家庭经营,其蓬勃发展确保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总量供给和产能基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中国耕地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发展到287万户,其中,种植粮食作物的专业大户68.2万户,耕地经营面积占全国耕地面积总数的7.3%[11]。截至2017年2月底,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达54.86万家,经营土地面积1.33亿亩[12]。

      

    2.农民专业合作社驶入规范化发展快车道。

      

    农民专业合作社融普通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于一体、集生产主体与服务主体于一身,实行合作经营,具有联系农民、组织农民、服务农民的独特优势和功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订(2017年12月)和正式施行(2018年7月),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健全,由此, 农民专业合作社驶入规范化发展快车道。截至2018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17.30万家,是2012年的3.15倍、2007年的82.31倍;实有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9.1%[13]。2012-2018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年均增长21.60%。

      

    3.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农业龙头企业具有产权关系明晰、治理结构完善、经营效率较高的显著优势,实行企业经营,在高端农产品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品牌打造与营销渠道建设、农业商业模式创新方面具有显著的引导示范效应和辐射带动效应。同时,龙头企业更具有市场适应和灵活反应能力,具有治理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的潜能,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三农融合”发展方面更具引领能力[14]。截至2017年底,经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8.70万家,其中,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 242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8 000家,超过100亿元的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70家[15]。

      

    4.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迅速崛起。

      

    近年来,随着土地经营规模的快速推进、土地经营权的细分放活和农业分工分业的深化演进,农业服务规模经营快速发展,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快速崛起并迅猛发展。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是指利用农机农具、专用设施和专业人员等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各类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经济组织。截至2016年底,全国以综合托管系数计算的农业生产托管面积为2.32亿亩,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组织数量达到22.7万个,服务农户3 600多万户[16]。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迅速崛起和发展,展现出了明显的发展活力和引领支撑能力,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性服务需求,另一方面也拓展了农业规模经营的内涵,为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和基本路径。

      

      

    (二)“三产融合”发展模式多样化并探索成型

      

    概括起来,全国各地探索成型的“三产融合”发展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农业内部交叉融合模式。

      

    以农业独特的优势资源禀赋为基础,不断调整、优化农业产业与经济结构,构建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和新型种养模式。立足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着力构建农业生态保护与经济质量效益并举并重的农业产业新体系。北京市怀柔区鱼菜混搭大棚的“鱼菜共生”、云南省洱源县“一田多效”的“鱼稻共生”、湖南省南县“一田多用、一水多用、一季多收”的“虾稻共生”、 广东省阳西县的“稻鸭共生”等新型种养模式,通过种养循环,一方面创新了种养方式,拓展了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新空间;另一方面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2.农业产业链延伸融合模式。

      

    以农产品终端消费需求为导向,加快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构建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从初级产品到终端消费无缝对接的农业产业链延伸融合模式和现代化农业产业新体系,促进农业全产业链的复合式、融合型和立体化发展。一是前向延伸融合。以农产品加工、流通和销售为基础,向农产品种植环节延伸,强化农产品原料数量和质量供给及时性、稳定性,培育农产品自有品牌。多表现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流通企业、超市和大型零售商向前延伸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原料基地。二是后向延伸融合。以农业生产为基础,向产后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延伸,带动农业后向产业链、价值链升级和农产品梯度增值。多表现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产品的本地化初级与精深加工、流通和餐饮等。

      

    3.农业功能拓展融合模式。

      

    立足农业多种功能的挖掘与拓展,顺应人民群众精神消费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依托农村绿色生态资源,推进农业与乡村旅游、科普教育、传统文化、康养、素质拓展与休闲运动等产业的深度有机融合,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耕体验、科普教育、康体运动、素质拓展、创意农业等,构建集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于一体的农业产业新体系。具体看,以蔬菜瓜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核心,促进农业生产与旅游观光、农耕体验、节庆采摘、科普教育深度融合。依托农村温泉、传统历史文化资源等,促进农业生产与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颐养居住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吃、住、游、购”一体化的特色村寨民宿旅游休闲业、体验农业、康养农业等。依托农村特色农业资源和产品以及历史文化、传统农耕文化和农产品加工文化,引入创意元素,发展参与式、体验式、娱乐式、定制式创意农业。

      

    4.先进要素渗透融合模式。

      

    立足科技进步和模式创新,将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传感器、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导航等设备和软件渗透融合于农业生产、加工、营销和服务等领域和环节,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智慧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商直供、产地直销、食物短链、个性化定制等新型经营模式。例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天猫、京东、我买网、淘宝等电商平台,开设农产品及加工制品特色馆,开拓电商销售渠道。鼓励、支持将农村地区的供销社基层网点、村邮站、农家小商店等改造为农村电商服务点,发展特色电商村。在养殖业、设施农业等领域,鼓励、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对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等全过程实施智能感知、预警、分析、决策和控制。

      

    (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持续快速发展

      

    1.着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1995年以来,中国农村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发展迅猛,已初步形成了包括农产品网上期货交易、大宗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农产品B2B电子商务网站,以及涉农网络零售平台等在内的多层次涉农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和网络体系。目前,农村电商已显现出较高的业态价值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成为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消费的新动力。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来中国农村网民规模持续增长,由2012年的1.56亿人增长到2017年的2.09亿人,年均增长5.66%;2017年,农村网民占全国网民总数的27%。农村互联网普及率逐年提高,由2012年的23.70%提高到2017年的35.40%。2017年,农村地区网络零售额达12 448.80亿元,是2014年(1 800亿元)的6.92倍;农村地区网络零售额占全国网络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7.40%,是2014年(6%)的2.9倍。截止2017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农村地区网店发展到985.6万家,阿里巴巴淘宝村发展到2 118个,大宗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发展到585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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